广东网站备案需要材料:
广东个人用户备案材料提供清单: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网站负责人照片。
广东企业用户备案材料提供清单: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法人和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二面彩色扫描件、网站负责人照片。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由我们提供给您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发给我们(无须快递),其他材料准备好通过邮件或QQ 在线传给我们,我们提供一对一备案指导,使你较快时间通过备案。
广州和深圳备案的客户做过很多,一般审核时间大约2周,不会超过15天。
广东备案注意事项:
1.广东管局要求不同前缀域名必须分开提交备案申请;已备案成功的老域名,若打开网页相同可不变更,若网页不同则需先变更为前缀相同后再上报
2.广东管局要求新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均不可使用,否则将被拒绝;已备案成功域名必须处于可访问状态,网页内容需与备案主体相符,同时需要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www.miitbeian.gov.cn/ ;
3.域名所有者需与主办者一致,个人备案域名4个以上,企业备案31个以上时需书面邮寄全套备案材料和域名证书、网站建设方案书;
4.若是个人备案,【必须】在核验单右下角空白处用手抄写“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否则不予审核。
5.香港、澳门居民备案有效证件请使用港澳通行证(仅限广东省备案)
6.备案转入成功后,必须核实备案信息是否准确,不准确的须在10日内提交变更,否则备案将被注销。
7.备案成功后管局会检查域名指向,若域名指向海外/香港主机ip或者非我司主机Ip的情况,备案将被注销,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再次备案!
8.禁止利用我司备案平台做快速备案,我司有完善监测机制,一旦发现备案成功后域名指向其它公司,则备案将很快被注销。
广东备案用户找回密码及备案注销申请方式:
填表须知
- 本表适用范围:ICP备案主体属广东省。若备案号(主体)为广东省以外的(即非粤字头备案号),请找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处理。
- 如果您还记得原备案接入服务商,请自行联系该服务商在线提交注销申请或取消接入申请,备案系统将自动核对并通过申请。注:注销网站及取消接入不需真实备案密码,只要网站主办者授权,服务商即可在线提交。如服务商说无备案密码无法在线提交则为误导,可向我局反映。
- 按注销的备案主体与申请人关系可分为申请注销本单位备案和申请注销其他与本主体或域名发生重复(冲突)的备案;按申请依据可分主体依据与域名依据两种,主体依据即主办单位有效证件(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域名依据即域名注册证书。注销申请时请对应具体情况填写申请表并说明原因。
- 申请表内所有表格应如实、规范、完整填写。其中,拟注销备案信息要以备案管理系统(www.miitbeian.gov.cn)的“公共查询”结果为准,且拟注销单位名称、域名及备案号要一致。注销主体的备案号要填写主体备案号(以“号”字结尾,如粤ICP备05XXXXX8号),注销部分网站的备案号要填写网站序号(如粤ICP备05XXXXX8号-1)。
- 申请人为“单位”的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则提供本人签字及盖手印的申请表原件、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销申请所填写的内容与提供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虚假填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发现假冒他人身份提交注销申请等恶劣情况将报公安机关。
- 关于填表说明。
注销本单位备案(主体/部分),应勾选“主体依据”,并附上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作为凭证(注销本单位备案可不提供域名注册证书)。若是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及标明证件用途,如联系人是法定代表人应附其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联系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附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由于机构改革或工商变更等原因导致现单位名称与原备案名称不一致的,需机构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如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若申请人为“个人”的,则要本人申请及本人签字。
注销他单位备案,应勾选“域名依据”,并附上域名注册证书、域名持有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并与域名Whois信息查询显示一致,且申请者信息应与域名持有者信息要一致。
- 上述材料应使用A4打印纸打印或复印,传真至020-87690677,或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401室备案管理员收。由于传真存在接收不全或不清晰的情况,请传真后拨打020-87628386确认,纸张不符或未准确清晰完整填写者,视为无效申请。
- 注销申请在确认资料无误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申请人可自行在备案系统(www.miitbeian.gov.cn)“公共查询”核实情况(如查询不到即已注销)。核实资料或处理过程如有问题工作人员将会联系申请人,若因申请人手机关机或不接听原因致使通知无法送达超过三次者,此次注销申请则视申请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