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恒星币”网络虚拟货币传销组织,其宣传推广骨干“伯虎”仅通过在微信群里“拉人头”,不到半年时间就发展了下线34个层级共15.2万多人;广东隆富集团,涉嫌利用互联网销售所谓“纳米”产品,一床棉被卖近两万元,竟也卖得火爆……新型的传销模式正借助网络“还魂”。(新华网) 如果你认为传销就是通过限制人身自由,在封闭场所进行洗脑进而大规模发展下线,那么你就“out”了。如今,新型传销模式正借助网络改头换面,以“星火燎原”之势,迅速发展壮大。他们披上互联网外衣,打着“网络游戏”“网上学习培训”“网络加盟”“网上基金投资”等名号,要求加入者交纳会员费、发展下线。这种新型网络传销实际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区别,所不同的是,新型网络传销手段更为隐蔽,利用网络的虚拟性进行洗脑、发展下线。因此,新型网络传销搭上网络的“顺风车”,犹如“插上隐形的翅膀”,迅速扩散,势头异常迅猛。 新型网络传销何以泛滥成灾?首先,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我国网民数量激增。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0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占比达92.5%。而多数网民对网络营销等新模式认识比较模糊,为传销的组织发展提供了庞大的“潜在客户”;其次,高额利润是其最直接的诱饵。“短时间高回报”使传销人员铤而走险、执迷不悟,“一夜暴富”的神话让传销人员难以抗拒、深陷泥潭。比如揭阳“恒星币”、广东隆富集团、斐贝国际等传销组织,正是假借高额利润之名,使不少人上当受骗;再次,互联网的特有属性为传销提供了“沃土”,新型互联网传销虚拟性、隐蔽性强,不受时间、地域限制,因此更具欺骗性,是监管部门的“灰色地带”。 新型网络传销精心伪装,组织更为隐蔽和严密,监管部门应针对网络传销的特性,“对症下药”,积极防治。为此,监管部门应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引导全民“防传”。比如针对网络传销参与人员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应延伸宣传触角,加大对大中院校学生的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建立完善涉传人员,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获取相关信息抵制网络传销。同时,针对网络传销这种新模式,应进一步细化明确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为监管提供清晰的准则。像目前我国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虽有整治互联网传销的相关规定,但像通过微信、QQ等平台申请账号非常便捷,即使查封了传销账号,还能另起炉灶,重新申请。我国监管部门还应创新执法模式,比如建立一支专门的“网络传销监察队”,时刻收集互联网各类信息,及时打击查处网络传销。 传销是骗取钱财的“吸血虫”、危害社会发展的“毒瘤”。打击传销要紧跟时代步伐,及时认清传销动向,将传销打死在摇篮里。 (责任编辑:好模板) |